区组〔2008〕16号
关于张忆义等同志党内职务的通知
各党组、工委,区委各部门: 区委决定: 张忆义同志任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铜官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吴 昀同志任杨家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长江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殷明根同志任铜官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杨家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朱金好同志任扫把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横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江 虹同志任横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免去李明江同志扫把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铜官山区委组织部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