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组[2007]12号 关于左爱平、陈茂枫二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党组、工委,区委各部门: 区委决定,并征得市总工会同意: 左爱平同志任区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 免去陈茂枫同志区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职务。
中共铜官山区委组织部 200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