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2007〕33号
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及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区政府对全区行政许可实施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33项行政许可项目及行政服务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铜官山区行政许可及服务项目一览表
二○○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