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跨越发展的铜官山 > 公共服务 > 正文
关于做好铜官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轮试点工作意见
发布:政府办  时间:2006-6-10  点击率:
【字体: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区政办〔2006〕17号

转发区卫生局关于做好铜官山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卫生局《关于做好铜官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八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关于做好铜官山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轮试点工作意见
(区卫生局  2006年6月2日)

 
  为切实推动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轮试点工作的实施,按《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铜陵市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6年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工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心组织,精心运作,务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在长江路街道、石城路街道、扫把沟街道、五松村管辖范围内的农村试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力争达到100%,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矛盾。

  三、切实加强组织管理 
   (一)发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制定,组织指导和督促合作医疗工作进展,落实配套资金,协调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区合医办切实承担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参合金代收代缴管理,配合市合医办报销,配合医政管理部门监管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并做好建档、统计信息管理、公示等工作。
  (二)各街道具体承担本辖区的组织、宣传、经费筹集上缴、信息管理、特困群体参保金代缴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各街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切实发挥街道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各街道明确一名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同时接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并在工作条件、工作经费上予以保证。
  (三)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基层组织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人员登记、农户参合金收缴及定期公示参保人员与住院获补人员情况等工作。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抽调一名认真负责,有事业心的同志从事此项工作。
  (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协调管理、资金配套、监督审计、宣传发动等工作,共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平衡发展。

  四、把握进度,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区各有关部门应按《铜官山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轮试点工作进度安排表》要求,深入发动宣传,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缴费截止时间(街道缴区为6月18日,区缴市为6月20日)100%农民参保,从 7月1日开始第二轮补偿。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各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引导农民增加健康投资意识。要通过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培训工作,每个街道办事处要培训到村民小组长,让广大基层干部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内容和做法,让农民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自觉自愿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大督查力度。区纪委、监察局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参合率达到100%。
  (三)筹资标准、资金管理、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方法等执行铜政办〔2006〕41号文件。 
 



网站旧版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公告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 - 2006 “铜陵铜官山”门户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皖ICP备05001222号 推荐IE6.0 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