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石城路街道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初审工作完成,13户特扶对象初审全部合格。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又一项奖励优惠政策,是对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家庭进行的一项扶助。为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街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全面开展摸底工作,掌握了符合条件的对象13名,并积极协助特扶对象填写申报表,准备各项证明材料。在23至24日区、乡两级的审核中,该街道的特扶对象全部审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