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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社区中小学体育设施应向社会开放
发布:政协办  时间:2006-7-14 9:22:23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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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完善,“社区”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日渐重要的作用。社区服务是否全面,不仅关乎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与和谐程度。

  目前小区建设中重要矛盾之一,是小区内公共体育设施数量的不足、品种的短缺、规模的偏小与居民日益增强的锻炼需求不相适应。虽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市小区功能建设已逐步规范,休闲广场、健身设施都不同程度的配备,尤其是新建小区。但由于主城区居民人口密度大,若就相对量而言,这些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居民想要锻炼很不方便。同时,严重缺乏最需要锻炼的中小学生所渴望的竞技类体育设施与场所,如田径场及各类球场。虽然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年级学生每周都设置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也被列入课程表。但这些安排的有效性很难令人满意。且我市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加强素质教育,措施之一就是法定节假日各校不得有学生。这相当于在小区体育锻炼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剥夺了中小学生法定节假日体育锻炼的权力。或许,这也是如今小区各类棋牌室景象繁荣,众多中小学生沉湎网吧的一个重要原因。

  相对于小区公共体育设施资源匮乏的是,坐落于各社区学校的体育设施却作为不动产,仍然在校内“驻守”,外人无法入得门径而分享这些锻炼的便利,周围的社区居民虽是近水楼台却不能得月。即使是最有权利享用这些纳税人创造的校园体育设施福利的学生,在法定节假日也只能望门兴叹。

  如果能降低甚至“推倒” 学校体育设施的“围墙”,与周围的社区接轨,面向普通居民开放准入,将会整合出相当数量的公共体育设施资源。不仅有利于弥补社区健身场所的不足,设施的不全,更能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为此建议,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并且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向社会开放。但是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会有不同的声音。“学校不是体育场,没有开放的义务。损耗、折旧、维修,包括日常管理,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学校无力承受额外负担”、“校大门随便进出,很难保证财物安全和正常秩序”。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一些当权者的潜意识里,公众素质太低,无法开放这些资源。

  但是,按照我国目前的全民健身发展思路,校园体育设施资源共享是大势所趋。日前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关单位开展社区服务,既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社区组织联营共建。”北京市西城区早在2001年3月就制定了《北京市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办法》,要求充分发动本校学生利用节假日到校参加体育活动,并明确规定该区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实现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社会共享。

  学校体育设施作为国家的教育投资,具有公共服务品的性质,是为大众提供公益性的服务,而市场需求则应更多地用市场机制去满足,两者之间存在矛盾。解决的措施方法可多元化。如可由政府出面投“运动场地、服务设施责任险”,以解除相关单位的后顾之忧。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学校与社区共同管理,需要到学校健身的市民在社区登记,由学校向社区发出定额“健身卡”,市民持“健身卡”到校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可采取责任承包制度,安排一些有经营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工作,学校还可聘请一些社会体育辅导员以及有专业知识的体育老师,对前来锻炼的市民进行指导和帮助,此举将会大大增强市民健身的专业性。

  或许,建立一种面向需求的服务模式,才是学校体育设施进一步对社会开放的关键。 (作者:铜化集团技术中心 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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