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章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将杨家山社区纳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杨家山社区是我区的一个老小区,未移交零星插住楼较多,至今仍有十几栋未移交。去年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小区的支次道路得到了改造,小区路灯也同步架设,小区面貌有了初步改观。今年,市政府将城市建设的重点放在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上,对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未作具体安排,只是对去年未完工的解西社区进行适当整治,因此杨家山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没有列入工作计划,但考虑实际情况对背街小巷路灯建设有了计划安排,力争年内架设到位。同时,我们将根据需要协调区建设部门适时加大绿化修剪和补种力度,加快推进小区移交进程,积极争取市政府相关部门早日将该小区列入整治计划,以便将存在问题一并解决。
感谢您对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创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