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黄琼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龙潭新村75栋等10栋居民楼安装天然气的建议”收悉,区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反映的问题,我局到市港华燃气公司进行了了解,去年,天然气进铜实施居民用户置换以来,全市原使用管道煤气的住户置换天然气工程已基本完毕,今年的天然气安装重点在于原没有使用管道煤气的用户安装置换工作,近期,我局正在与市华源麻业有限公司进行住宅小区管理移交协商,届时我们将把该区域住户天然气安装问题提出来,一并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〇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