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陈保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社区树木进行修枝的建议”收悉,区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住宅小区的绿化管理在社区及广大市民的积极努力下,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近年来我区小区绿化管理滞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老旧居民村树木的生长过大过密,遮挡低层住户阳光现象严重,居民对此反映强烈;二是部分老旧住宅小区绿化标准低,居民要求改造的呼声很高;三是辖区内大量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未能及时移交辖区政府管理,其中部分住宅小区和住宅周围绿化没有按照规划建设,绿化管理不到位;四是管理范围广,管理力量薄弱,修剪管护工作不能及时到位。
为此,我局根据市、区文明委的安排,一方面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安排,加强小区绿化整治,调整小区现有绿化,满足居民生活环境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居民村绿化管理。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推进区绿化队的管理工作。达到以事定岗、以岗定员、创造高效的目标,从而改变过去社区绿化管理上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局面。将居民村高大树木的砍伐、修剪工作纳入区绿化队正常工作考核,促进小区绿化管护工作正常展开。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〇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