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张爱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社区计生工作者增加加班误餐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问题主要是指社区计生工作者和管理者的加班费、误餐费、交通费和突击性工作的相关补助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责任性也非常大。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口计生也不断呼吁和争取,对街道和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津贴和奖励。从2005年开始,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每月享受30元的计生津贴;2006年、2007年,划拨专项计划生育奖励经费10万元,用于奖励街道和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另外,目前正在酝酿并即将出台《铜官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对于完成市目标任务的兑现奖励,且奖励金额高于往年。
正是因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特殊性,各级都要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特别是社区计生工作者,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平时。当然,对于少数临时性的任务、必要的突击加班,相关费用应该由所在街道适当补助。
感谢你们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OO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