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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未移交小区移交工作的建议(第17号)的答复
发布:政府办  时间:2008-9-9 9:23:53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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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黄维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未移交小区移交工作的建议”收悉,区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市房地产开发蓬勃发展,居民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小区管理移交工作滞后,形成了一大批未移交小区和零星住宅,据区2005年底统计,辖区内2003年完成综合验收但未移交的住宅小区有13家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18个小区,建筑面积达104万平方米,1.12万户;未移交的零星住宅建筑面积达122万平方米,1.68万户,涉及建设开发单位94家。未移交小区和零星住宅及其周围区域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对我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形成较大的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我区社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居民反映较为强烈。

  近四年来,我局按照市、区政府有关规定,不断加大住宅小区移交工作力度,一是加强调查摸底,了解未移交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情况;二是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未移交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和督促办证;三是加强移交规定学习,积极组织辖区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的移交工作;四是依法成立了部分社区业主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动小区移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自2004年至2007年底,我局根据市有关住宅移交规定和2006年市文明委第16期《会议纪要》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实事求是和灵活处理的原则,积极加快住宅管理移交步伐,已完成移交住宅建筑面积达72.1万平方米,住户9576户,移交公建配套设施12000多平方米。2008年上半年,完成移交住宅建筑面积达27.43万平方米,住户3313户。2003年完成综合验收的18个未移交小区中,目前已完成移交8个,还有5个小区正在协商,为进一步推动小区属地工作,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奠定了基础。

  近期,市政府专题召开了小区移交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小区工作做了部署,对此,我局将根据市、区有关安排,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与相关街道、部门加强沟通、衔接,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小区移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〇八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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