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黄维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办公楼防盗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1月25日,区综治办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区综治办〔2008〕2号),要求各街道和社区财务室、仓库、贵重物品、电脑等办公用房没有安装防盗网的要将防盗网安装到位。
区综治办还邀请了区领导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各单位、街道和社区的安全防范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增强职工和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安全防范意识。
感谢你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综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