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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社区建立小广播的建议(第21号)的答复
发布:政府办  时间:2008-9-9 9:15:54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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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黄晓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社区建立小广播的建议”收悉。首先,对你们的建议表示诚挚的谢意,建议体现了你们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热情。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目前,我区社区建设在实现“四有”的基础上向“四优”和谐社区迈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铜发〔2007〕10号)精神,到2010年我区9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设施优等、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环境优良的“四优”和谐社区目标。为此,结合《铜官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年我区准备出台《铜官山区“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目标考核细则表》,分年度安排社区建设重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在社区建立小广播阵地,对于推进社区政策法规宣传、市民教育、居民服务等都有促进作用,对我区“四优”和谐社区建设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但结合区情实际,目前在社区建立小广播还不适宜:一是我区是省信息化管理示范区之一,今后社区建设工作重点将向网络化、信息化发展。二是在社区建立小广播涉及到无委会批准、居民意愿、线路布置、经费等系列问题,需充分调研。下一步,我们在社区宣传方面一是建立社区居民短信联络平台,二是在社区建立电子显示屏,三是对社区宣传栏进行适当改造。真正做到社区宣传到户、到人。

  感谢你们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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