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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社区内设置电子显示屏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
发布:政府办  时间:2008-9-9 9:08:06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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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李庆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社区内设置电子显示屏的建议”收悉。你们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你们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说明了你们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目前,我区社区建设在实现“四有”的基础上向“四优”和谐社区迈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四优”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铜发〔2007〕10号)精神,到2010年我区9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设施优等、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环境优良的“四优”和谐社区目标。因此,对于你们的建议,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目前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已展开调研,并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准备下一步选择社区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之纳入明年社区建设重点工作之中,全面实施。

  再次感谢你们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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