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近期,区监察局对卫生、环保、计生、民政、建设局等11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2007年以来的20148件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从工作台帐和计算机办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了65个审批件,对照“八公开”(审批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收费标准、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办时限、窗口权限)要求,对行政审批单位的统一受理送达、一次性告知、规范收费、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环节、按期办结等内容进行逐一核对,并通过电话回访办事人、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办件情况的满意程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审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