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和晚上,代区长昌红梅在区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43次常务会议。副区长汪源、毕茂华、鲁民、胡卫红出席会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区经济发展委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对进一步改善我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环境,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会议明确,区经济发展委要多渠道走访有关企业和银行,物色好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成立区担保公司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组建区担保公司,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培育具有重要作用。会议指出,在区担保公司的组建中,要把防范和控制风险放在首位,公司担保业务要在安全规范的前提下运作,原则上公司业务的开展不超过其注册资本金偿还范围。
会议听取区经济发展委关于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讨论稿)的汇报。会议明确,对重点项目进行考核奖励,既要体现项目难易程度,也要体现公平合理,更要体现促进工作。区经济发展委要对照年初目标任务,根据各项目建设情况,分层次设置奖项,同时要结合明年重点项目建设,着手研究重点项目目标考核常效机制。
会议还就企业退管经费、东村大水坝违章建筑、非金属矿山关闭整顿等工作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