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对区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挂牌督办的通知》(区政办〔2008〕38号),开展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挂牌督办制度。
区政府决定对中陵服装公司、东华服饰公司在民用建筑内设置服装加工车间等5处区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在12月底前全部整治结束,并分别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和督办单位。
通知强调,企业是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隐患整治工作,做到定责任、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进度,确保12月底前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销案的整治责任单位,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将实施“一票否决”。
通知要求,督办单位要加大督办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重大隐患的整治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按期整治到位。(区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