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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 研究接管小区经费使用管理等工作
发布:政府办  时间:2008-10-29 10:37:16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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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下午,代区长昌红梅在区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42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汪源、副区长鲁民、纪希望、胡卫红出席会议,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住宅小区接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的汇报。会议指出,为切实做好小区移交后的接管工作,促进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制定出台小区接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会议明确,接管小区公建配套补偿费和移交补助费由区政府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公建配套补偿费按公益性建设项目由各街道办事处申报使用,主要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移交补助费主要用于各街道相关小区的清扫保洁、绿化管护等物业服务经费补助。各类接管小区移交补助费,区政府按一定年限,拨付给各街道办事处专款专用;移交补助费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各接管小区的具体情况统筹使用、综合平衡,重点解决老旧小区、零星住宅的清洁工经费不足等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对原有和新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和公益性资产,要进行全面清点,一个不漏地登记造册,对有资产收益的,要纳入街道专项资金账户,专门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补助,不得挪作他用。区建设(市容)、环卫部门要加强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根据“钱统账分、专款专用”的程序和原则,负责专项经费的归集、统筹和日常监管,协调小区移交后接管经费落实等后续问题。

  会议还就小街菜市场改造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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