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我区首批建立了10个慈善超市,并于2004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开业。
我区按照“布局合理,面积适当,方便群众,受益面广”的原则,首先在长江路、铜官山、石城路、杨家山四街道各建立了2个超市,扫把沟、横港二街道各建立了1个超市。超市以社区为单位,以困难群众为救助对象,实行属地管理。超市物品主要以大米、色拉油、棉衣、棉被及日常生活用品为主,所有物品均免费提供给低保A类特困群体,困难群众凭领取券,选择所需物品。
我区10个慈善超市自筹备开始,就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在管理上实行“七统一”,即:统一名称标识、统一捐赠箱、统一货架、统一消毒设备、统一凭证、统一帐卡栏、统一爱心榜。慈善超市接收捐赠款物一律向捐赠者开具统一制发的收据凭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手续完备。
慈善超市开业近三个月来,已先后为特困居民发放大米上万斤、食用油3千余斤、衣服100余件、棉被58条,救助物品累计发放金额为3万多元,受益困难家庭达536户。
作为我市困难群体救助平台的超市的开办给我市众多困难家庭带来了温暖和希望,使社区特困户在享受政府各项救济之外,又多了一份生活补贴,更多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在社会救助体系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其社会效益也日益显现。
发布:民政局时间:2005年3月29日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