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区安办〔2008〕1号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部门,有关企业: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的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及时报送。
二、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当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和工作经验交流等。
三、报送信息的单位每月至少要报送一条工作信息,多则不限。信息可随时报送,每月25日前截止。报送时应提供书面信息或通过电子邮件(信箱号码:tgsqajj@126.com)报送。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