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信访局 > 正文
我区开展《安徽省信访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信访局  时间:2006-4-30 10:23:05  点击率:
【字体: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新修订的《安徽省信访条例》自20065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429日下午,我区在区政府门前进行《条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30余人咨询。

通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条例》的精神,掌握《条例》的规定,使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从源头上减少信访事项的发生。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正确途径,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网站旧版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公告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2 - 2006 “铜陵铜官山”门户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皖ICP备05001222号 推荐IE6.0 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