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各托幼园所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源性疾患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区卫生局决定从9月2日起,在辖区内开展2008年秋季托幼园所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各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及原、辅料采购索证情况;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储存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区卫生局将对此次检查中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托幼机构将分别下达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并要求各托幼机构牢固树立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改善卫生条件,强化各项卫生安全措施。对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托幼机构,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