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及《铜陵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就读、城市学校农村户口学生以及城市户口低保家庭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城市低保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这是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
2008年秋季我区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共计215万元,直接惠及17所学校,其中免除学杂费204万元,受益学生16979人;免除教科书和作业本费用11万元,受益学生2085人。